馬太福音生命讀經
第七十一篇 人的不義與神的義
在馬太二十七章,我們看見人的不義與神的義之間的對比。在基督釘十字架的事上,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。我們需要非常清楚的看見這事。
人的不義
我們在前一篇信息中曾指出,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六小時。前三小時,祂受人對付;後三小時,祂受神對付。在二十七章,人對主耶穌所作的一切,都是不義的。不僅彼拉多對主耶穌不義,猶太首領對祂也不義。他們不義的捉拿基督,也不義的審判並捆綁祂。宗教首領對主所作的一切,都是不義的。當然,猶大出賣主耶穌也是不義的。羅馬兵丁對待祂也不義。他們的戲弄、吐唾沫、鞭打,乃是不義的。此外,他們強迫古利奈人西門背主的十字架也是不義的。因此,在人一面,沒有一樣是義的。
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
讚美神,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!人只能到此為止。人能惡待主,把祂這逾越節的羊羔釘在十字架上。人對主耶穌所作的一切,都是為著帶進神的義而鋪路。在人一面,一切都是黑的,但在神一面,一切都是白的。在人一面,一切都是不義的,但在神一面,一切都是義的。人的不義是為著神的義完全得顯明而鋪路。這樣,人的不義就轉為神的義。在基督釘十字架的事上,人的不義完全被暴露;但這帶進了神的義。因此,基督被殺是人的不義藉以帶進神的義的第一條路。
基督暴露人的不義
然而,這不是基本的路。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,基本的路是藉著基督。基督將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時,首先暴露人的不義到極點。在所有人類的歷史上,從來沒有一個事例像基督的釘十字架一樣,把人的不義全然暴露出來。我們都知道,任何屬地政府的法庭都有不義。但在屬地法庭所見到的不義,絕不像主耶穌受審判並被釘十字架的事例所暴露的那麼多。主耶穌把人的不義暴露無遺。我們已經看見,主在猶大手中被出賣是不義的。長老、祭司長和議會,都是不義的。因此,基督被釘十字架的事例,在滿了不義這一面是獨特的。幾乎與祂的事例有關的人,都是不義的。每一作法和每一方面,都是不義的。基督顯在這不義的光景中,把人的不義完全暴露出來。
基督擔當人的不義
其次,那把人的不義暴露到極點的基督,也擔當了祂所暴露的一切不義。祂首先暴露人的不義,然後在十字架上擔當人的不義。這就像打掃屋子。你若不打掃,也許看不見隱藏在家具下的灰塵。在打掃房間時,灰塵首先被暴露,然後被掃進畚箕。照樣,在逾越節那天,主耶穌首先暴露所有的『灰塵,』就是人一切的不義。然後,祂把祂所暴露的『灰塵』清除了。哦,主耶穌的同在把全宇宙每一粒隱藏的『灰塵』都暴露了。最終,主耶穌基督自己成了『畚箕,』所有的『灰塵』都收集在祂身上。祂在十字架上的前三小時,是人對付祂的時間,一切的罪,一切的不義,全宇宙的『灰塵,』都放在祂身上。當祂被掛在十字架上時,祂是宇宙的『畚箕,』宇宙中一切的『灰塵』都聚集在其中。因此,人一切的不義被暴露之後,就被十字架上的基督擔當了。這就使一切豫備好,讓公義的神進來審判不義的人,以及他們一切的不義。
沒有黑的,白的就不能清楚的顯明出來。因為一切的『灰塵,』一切人的不義,都放在十字架上,這一步就豫備好,叫神的義得以啟示出來。若沒有這麼多的不義,就不可能叫這麼多的義顯明出來。人類所有的不義堆積在十字架上的主身上,使神的義能得著顯明。公義的神藉著審判這一切的不義,進來執行祂的義。因這緣故,藉著基督,人的不義至終轉為神的義。藉此我們就得救了。
基督乃是轉捩點。人的不義藉著基督轉為神的義。首先,基督暴露了人的不義,然後為著神公義的審判,祂親身擔當了祂所暴露人一切的不義。今天你仍在人的不義裏,或是你如今在神的義之下?阿利路亞,我們得救的人是在神的義之下。
神的義在福音裏
義這件事乃是福音真理重要的一面。這是非常基本的,因為這是我們得救的根據和基礎。我們的救恩在於神的義這穩固的磐石。羅馬一章十六、十七節說,『我不以福音為恥;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要救一切信的人,先是猶太人,後是希利尼人。因為神的義在這福音上,本於信顯示與信。』因著神的義,福音就有大能拯救每個相信主耶穌的人。基督的福音如此有能力,不是因著神的愛,也不是因著神的恩,乃是因著神的義。
按律法說,愛和恩都能變動,但是義,尤其是神的義,卻不能變動。蓋恩夫人曾說,即使神要對她的得救改變心意,祂也不能,因為祂已經在十字架上審判了她。藉著基督作我們的代替,我們已經按著義在十字架上受了審判。因此,神必須拯救我們。神是公義的神。因為祂已經按公義,公平的對付了我們,如今祂就有義務拯救我們。我們能放膽對祂說,『神阿,現在我不是談你的愛或你的恩,乃是談你的義。我訴之於你的義。照著你的義,你必須拯救我。你若不拯救我,這就是你不義了。』我們若對神這樣說,祂會回答說,『我當然必須拯救你。』
沒有一件事像神的義那樣約束神。詩篇八十九篇十四節說,『公義和公平,是你寶座的根基。』倘若神的公義可以挪去,祂的寶座就會傾倒。我們能說,『讚美主!即使神要改變祂的心意,祂也不能,因為祂是公義的神!』這是何等有意義!
義、愛和恩
義,或公平,是法律的問題。反之,愛是情感的問題。我若愛你,我可以關切你。我若不愛你,我可以忘記你。許多基督徒喜歡引用約翰三章十六節,這節說神愛世人,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。不錯,神這樣愛世人,但祂的愛不像祂的義那麼穩固。當然神不會改變祂的愛。但假定祂的愛真的改變了;神有權利改變祂的愛,卻沒有權利改變祂的義。不論神愛我們或丟棄我們,祂都沒有錯。祂恩待我們或不恩待我們,也沒有錯。恩典是神意願的問題。在馬太二十章,主告訴彼得,祂要給那後來的,和那先來的同樣的賞賜。這是主意願的問題,並沒有甚麼不對。但公義不是情感或意願的問題,乃是法律的問題。法律的問題與執法,立法有關。神的福音完全是法律的問題,神聖立法的問題。神公正的拯救了我們。當然,神的救恩是憑祂的愛起始,並藉祂的恩成就的。然而,最終產生了祂的義。因此,我們今天所領受的救恩,不僅僅是愛或恩的問題,也是神的義的法律問題。我們的救恩已經由神的義蓋印並證實了。現在連神自己也不能改變我們的救恩。
神的國建立在義上
神的國乃是建立在這義上。你看見人的不義和神的義,人的國和神的國之間的對比麼?人的國不是建立在義上,這事實已在羅馬總督彼拉多對待主耶穌的作法上完全暴露了。馬太在二十六章完全暴露了彼得天然生命的軟弱,在二十七章暴露了人的不義。甚至在基督安葬之後,也看見人的不義。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到彼拉多那裏,對他說,『大人,我們記得那迷惑人的還活著的時候曾說,三日後我要復活。所以請吩咐人將墳墓把守妥當,直到第三日,免得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,就告訴百姓說,祂從死人中復活了。這樣,那後來的迷惑,比先前的就更厲害了。』(太二七63?64。)彼拉多回答說,『你們帶著衛兵去罷,盡你們所能的把守妥當。』(太二七65。)彼拉多對祭司長和法利賽人的回答是不義的。後來,在二十八章十一至十五節,祭司長和長老賄賂兵丁,捏造謊言否認基督的復活。這表明羅馬兵丁也是不義的。因此,關於屬人政權的記載滿了不義。這暴露一個事實,人的政權是建立在不義上,但神的政權是建立在義上。義乃是神國穩固的根基。我們是在神的義之下得救的。因此,我們救恩的根基是穩固的。
在二十七章,我們看見了人的不義和神的義,讚美主,至終人的不義轉為神的義!我們從前在人的不義裏,但如今我們在神的義之下,並在神的國裏。神的國是義的國,我們乃是祂國裏義的子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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