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生命讀經導讀(二)避開製造分裂者,神治管理神子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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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(5/9~5/15)的追求進度是申命記生命讀經第十三至十九篇,經文範圍是申命記十二章到十七章、十九章、二十一到二十六章。

信息大綱

一、摩西在十二至十三章,囑咐神的百姓要避免分裂並拒絕背道。

二、十四章一節至二十六章十九節論到一般的律例和典章:包含關於聖別的飲食、幫助缺乏的人、敬拜神以及百姓中間的管理等四項。

三、論到幫助缺乏之人的律例和典章,指明神是又真又活的。我們在借與並收割的事上,都該記念那些需要顧到的人。而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,從申命記中所論到的段落看見,既不是專制,也不是民主,乃是神治-按著神的所是由神自己直接治理、管理。

真理要點

一、從十二、十三章看到分裂和背道是並行的。背道或異端,侮辱神自己並破壞基督的身位;而分裂破壞神的子民,使他們不能作神團體的彰顯。所以背道和分裂破壞神整個的經綸。異端破壞頭,而分裂殺死身體。所以主在舊約和新約中,絕不容忍異端和分裂。

二、從申命記看見,僕人若因愛主人和主人的家,不願離開主人出去,他們的耳朵就要被刺透,永遠作僕人(十五16~17)。這是我們作主耶穌之奴僕的絕佳豫表。我們愛祂,愛祂的家,不要離開祂,願留下來永遠服事祂,祂永不拒絕,總是接納。然後祂會拿錐子,將我們的耳朵在門上刺透。從那時起,在我們與主的關係中,我們有了聽話的耳朵。我們是在門那裏,等候聽主人的聲音,並且事奉祂。

三、十七章說到祭司查問案子,首先是到神那裏,停留在神面前。然後,在神面前思考神的聖言。接著,祭司利未人有帶著烏陵和土明的胸牌,提供即時的光照。藉著神的同在、神的話、和烏陵土明,祭司就對神聖的判斷有清楚的領會,再把這斷案交給當時的審判官執行審斷,這是真實的神治。今天召會中的管治也是神治。所有的聖徒都是祭司,但長老們是領頭的祭司。他們帶著神的聖言和今日的胸牌-與基督調和的靈及召會,停留在主的面前,就按主所想的得著領會,這領會要成為一種審斷的判斷。然後長老們該按這神聖的審斷來管理。因此長老的功用首先是領頭的祭司,然後是管理的人。

生命經歷

一、若是你與一個人的接觸叫你發死,這指明他正散佈死亡的細菌;並且你裏面會興起問題(創三1),這些問題會使你對召會生活冷淡。我們若要避開死亡和分裂的細菌,需要有正確的屬靈飲食。

二、我們是神聖別的子民,要留意所接觸的人,在與人接觸時運用辨別力。在神眼中,接觸人就是喫,這是十四章論到飲食所指明的。因為我們與人接觸,就接受他們的所是、所有、並所知道的,至終我們會像所接觸的人。我們也必須保護年幼的人,免得那些製造分裂的人用神話中的奶來煮他們,殺死他們,而不是餧養他們(申十四21下)。

三、關於幫助缺乏之人的經節,表明神顧到祂所有的百姓,就是彰顯祂的人。同樣的,基督也顧到祂身體的每一個肢體。我們若為著神的緣故,顧到召會中缺乏的人,自然會留下一分給他們。神會看見並因而高興,祂也必祝福我們的勞苦和從事的工作,這祝福乃是從神給我們的回報。表面上我們是給出,實際上我們是領受。然而,施比受更為有福(徒二十35)。結果不僅我們要蒙福,神整體的子民也要蒙福,這就顯出神的豐富。

四、在關於百姓中間的神聖管理,說到有不同的法碼與量器(申二五13~16)。這不誠實的作法乃是欺騙,必是從撒但來的(約八44)。就屬靈的應用說,在某件事上定罪、批評別人,卻在同樣的事上稱義自己、為自己表白,這指明我們有不同的法碼與量器,也就是不同的尺度。在神的家,召會中(提前三15),應當只用一種尺度衡量每個人。倘若我們只有一種尺度,我們就會像神一樣的公平、公義、公正,也會在召會中持守一和同心合意。(連晴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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