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馬書生命讀經導讀(三)生命裏的聖別與榮耀的後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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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週(7/9-15)進度:羅馬書生命讀經十五至二十一篇;經文範圍:羅馬書八章一至三十九節。

信息摘要

一、羅馬八章一至十三節說到在靈裏內住基督的釋放,由生命之靈的律與內住的基督兩方面來陳述。

二、十四至三十九節說到榮耀的後嗣、模成的後嗣、以及與神的愛不能隔絕的後嗣。

真理要點

一、八章題起生命之靈的律。這律不是神的律,也不是我們心中善的律,乃是生命之靈的律。『生命之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裏已經釋放了我。』(2)本節的生命之靈是指經過過程的神。我們有四個律:外面律的要求,心思中的律響應,肉體中的律交戰,我們靈中的律供應、加能力並得勝。在七章說到,我們肉體中律法的轄制;在八章,我們看見在我們靈裏那靈的釋放。我們得釋放脫離主觀的定罪,不是因著洗淨我們的血,乃是因著釋放我們的律。這生命之靈的律是生命之靈自然的能力。它是宇宙中最有能力的律,在我們裏面,並釋放我們。

二、從十四節起,保羅引進神的兒子的觀念。『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』。『因為』這辭指回保羅先前所題的事,前面經文主要的點是照著靈而行,使我們成就律法義的要求。我們照著靈而行,就可得著那靈的引導。那靈的引導是裏面生命的結果,來自我們裏面神聖生命的感覺。我們的心思若置於我們的靈,裏面就立刻得著加強並滿足,也得著滋潤和復甦。

1.榮耀的後嗣:我們是神的兒子,享受兒子名分的一切福分。至終我們要有神兒子完滿的兒子名分,顯示在榮耀的自由裏。十四至十七節這段話用了三個重要的辭─兒女、兒子、後嗣,這三辭符合兒子名分的三個階段。首先神的生命在我們靈裏重生我們,之後在我們魂裏變化我們,並且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。這些加在一起,就給我們完滿的兒子名分。這三個階段的結果─重生、變化、得榮,就使眾子完全得成熟。

2.模成的後嗣:那靈為聖徒的歎息與代求之後,我們看到『萬有都互相效力,叫愛神的人得益處,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』。(28)神豫先定了我們的定命,但如果沒有使萬有都為我們互相效力的神聖安排,這定命就絕不能完成。

3.與神的愛不能隔絕的後嗣:保羅是照著神的三個屬性─公義、聖別和榮耀,來寫羅馬書的三段。然而,保羅末了引導我們進入神的愛。公義是神的法則,聖別是神的性情,榮耀是神的彰顯,愛是神的心。在神運用祂的公義、聖別、和榮耀之前,祂就愛了我們。愛是泉源,愛是根本,愛是這一切的源頭。神的愛不但是我們救恩的源頭,也是我們救恩的保證。

生命經歷

一、我們如何能照著靈而行?乃是藉著顧到我們的心思,常常將它置於正確的方向。我們的心思不該轉向外,而該轉向內。我們若將心思置於靈,就會照著靈而行。這樣,我們就享受基督,並完全有分於包羅萬有的靈。自然而然、不知不覺,我們便成就神律法義的要求。一天過一天,我們享受基督作我們四重的生命。主耶穌在十字架成就了一切,但祂所作成的果效,惟有我們在那靈裏,纔能給我們實化。因此,我們若要經歷在基督裏所有的一切,就需要操練並經歷在那靈裏。我們需要天天、時時、甚至刻刻在那靈裏面。

二、那靈『照樣』幫同擔負我們的軟弱。這是何等的安慰!我們在歎息、等待、並期望的時候,祂也在歎息、等待並期望。祂與我們一樣。我們若軟弱,祂表面上也軟弱,雖然實際上祂並不軟弱。祂同情我們的軟弱。祂為著我們軟弱的緣故,似乎是軟弱的,好有分於我們的軟弱。那靈照我們的樣子禱告。我們怎樣,祂也怎樣。讚美主!(劉孝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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